记者日前从市财政局社保科获悉,今年我市进一步完善《蚌埠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全年计划投入3610万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新办法救助对象继续扩大,覆盖病种范围增加,将更加便民、利民。
据悉,在城乡医疗救助的对象上,除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等传统救助对象外,今年我市首次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列入医疗救助范围。据社保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城乡收入较低、但又未达到低保标准的家庭中的大病患者和老年人纳入救助范围,可以帮助这部分家庭,避免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
新政策的另一特点体现在救助病种范围的增加上,据了解,根据今年的新规定,对于城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医疗救助的病种范围,新增严重多器官衰竭、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多个病种。
此外,我市城乡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参加合作医疗和医疗保险的费用,今年起将部分或全部由医疗救助资金代缴。城市低保对象还将和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样,不再设置医疗救助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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