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我市坚持民生为重,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民生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今年以来已及时拨付各项资金4亿多元,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市财政部门已拨付元月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21682万元,失业保险金300万元,城市低保651万元,提前拨付各县区农村低保7707万元、医疗救助2577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2359万元等资金。还下拨冬春救灾资金1002万元。
日前财政部门还安排补助资金4594万元,主要补助对象为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即将发放的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为:城镇低保对象按每人300元,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按每人200元,优抚对象及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按每人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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